深圳美尔普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深圳美尔普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01月22日组织召开了“深圳美尔普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深圳美尔普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2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23栋101、2楼、3楼
主要建设内容:从事生物材料、生物蛋白、生物多糖、冻干粉、化妆品(水乳霜)的研发,年研发量为12吨、5吨、15吨、100kg、300kg,主要生产工艺为:(一)生物蛋白:发酵培养基配制、高温高压灭菌、菌种活化、菌种扩增培养、发酵罐封闭培养降温后过滤、二次过滤除菌、透析、成品配制、分装入库;(二)生物多糖:称量、投料、浸泡、提取、降温、过滤除杂、保温灭菌、分装入库;(三)生物材料:清洗除杂、绞碎、配置灭菌、发酵罐提取、下罐过滤离心、过滤除菌、分装入库;(四)产品质检;(五)冻干粉、化妆品(水乳霜):混合、加热搅拌、保温、降温搅拌、搅拌、降温检测、出具研发报告、灌装(超声波清洗)、冻干、轧盖。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工业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葵涌水质净化厂;项目尾水属于清洁下水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葵涌水质净化厂;项目设置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后高空排放;已采取降噪措施治理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噪声。
根据广东立德检测有限公司出具验收监测数据得出:项目PH最大排放浓度为7.3(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6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17.6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0.21mg/L,总氮最大排放浓度为1.32mg/L,总磷最大排放浓度为0.28mg/L,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为0.65mg/L,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L,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7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排放浓度为0.66mg/L,色度最大排放浓度<2mg/L,粪大肠菌群最大排放浓度130mg/L,达到《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中表2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葵涌水质净化厂;项目DA001排气筒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5.78×10-3kg/h,最大排放浓度为1.97mg/m3,处理效率85.9%,氯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6.62×10-3kg/h,最大排放浓度为2.3mg/m3,处理效率85.1%,氨最大排放速率为1.27×10-3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44mg/m3,处理效率85.5%,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3.8×10-5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013mg/m3,处理效率85.1%,臭气浓度有组织最大排放值为549(无量纲),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药物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有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78mg/m3,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13mg/m3,氨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178mg/m3,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01mg/m3,臭气浓度无组织最大排放值为13(无量纲),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15mg/m3,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 C.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厂界噪声最大监测值为63.5dB(A),南侧、西侧、北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东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
公示时间:2025年01月23日-2025年02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