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艾格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名称:深圳市艾格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深圳市艾格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时间:2024.02.02
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建安路3号厂房A栋、B栋、C栋
主要建设内容:从事光电材料及声光机电一体化产品、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控制产品、LED发光材料、LED条屏、LED数码显示屏、LED室内显示屏、LED户外显示屏、半导体照明电器、LED工业照明灯具的生产,年产量分别为30万件、30万件、30万件、30万件、30万件、30万件、30万件、30万件、100万件,主要生产工艺为:焊锡、刷锡膏、贴片、回流焊、组装(焊锡、喷胶、裁线、剥线)、测试、包装出货;组装、老化测试、包装出货,租赁厂房面积是 22974m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有机废气、含锡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已采取降噪措施治理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噪声。
根据广东立德检测有限公司出具验收监测数据得出: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限值;有组织废气总VOCS排放浓度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限值,厂界排放浓度参照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总VOCS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测数据充分说明,废气处理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且满足环保要求,取得了预期效果。
公示时间:2024.02.02-2024.03.04